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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捡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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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实的手上全是疤。

不是刀疤,是烫疤。左手虎口一道,右手食指一道,小指根还有一圈浅白的旧痕,那是去年冬天给上官烧水,铜壶把烧红了,他不敢松手摔了壶,硬生生握着壶把放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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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保住了,手指烫熟了,皮脱了三层。太医院的下等医官来看了,用盐水洗了洗,说养着吧。他养了半个月,又回去烧水。

他是崇天司的杂役,在名册上都排不上号。名册上记的是「杂役三名」,连名字都不写。前任杂役姓刘,干到咳血被赶走,继任的姓张,偷了铜仪上的一个铜钮去卖,被打断腿扔出去。

王实是三年前来的,能留到现在,因为他不多话丶不偷懒丶每天天不亮就起来烧水。

烧水房在崇天司西墙根下,一面墙挨着马厩,另一面贴着厨房。冬天冷风灌进来,灶火吹得一明一暗;夏天灶火不熄,满屋子蒸笼似的,他的单衫永远贴在背上,汗渍一层叠一层,把粗麻布浸得发硬。他不在乎。他只知道水要烧开,茶要泡浓,上官的瓷盏要擦乾净,壶嘴不能有茶垢。

每天擦瓷盏的时候是他最安静的时候。他把青瓷盏举到窗前对着天光转半圈,看盏沿上有没有昨天没擦乾净的唇痕。天光从破窗纸漏进来,打在瓷面上,泛出一层极淡的釉光。

他会用手指顺着盏沿摸一圈,指腹有老茧,但老茧下面的神经还活着,能觉出釉面的一丝不平。那块不平是盏沿崩过米粒大的一点瓷,崩口已经磨光滑了,不仔细摸根本不知道。整个崇天司,只有他知道那个崩口在哪儿。

三年了。他认得这座衙门里每一个人的脚步声,上官走路靴底硬,踩在青砖上啪啪响;书吏走路拖着步子,鞋跟磨地;杂役们走路快且轻,怕被叫住骂。他也认得贾宪的脚步声,不拖,不硬,每次走过都是稳的,像一个在脑子里默数数字的人。

他第一次注意到贾宪,是去年腊月。

那天雪下了一夜,天还没亮,他起来捅灶火,看见值房里灯还亮着。他以为是忘了灭,走过去要吹,从门缝里看见贾宪趴在桌上睡着了。油灯烧得快见底,灯火只剩绿豆大的一点蓝光,在灯芯上颤着,随时要灭。

案上铺满了算筹,黑白分明,排成一个他看不懂的形状。贾宪的脸侧压在手臂上,眉毛微微皱着,睡梦里嘴唇还在动,像是在默念数字。右手还夹着一根算筹,没放。

王实在门外站了一会儿,轻手轻脚退回去。他没有吹灯。他去烧水房又倒了半勺油,从门缝里伸手进去,把灯添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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