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通县主簿(1 / 2)
「他要多少?」冯天纵问。
赵龙江伸出一个巴掌。
「五千两。」
冯天纵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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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两,买一个县衙主簿或者典史的位置。陈耀祖倒是把价格拿捏得很准——不高不低,刚好是平江帮出得起丶又不至于让人觉得他狮子大开口的数目。
「他为什么突然这么大方?」冯天纵问。
赵龙江显然也打听过了,当即回答道:「陈耀祖原本是要在通县连任的。
大江帮反贼的事情闹出来之后,上面对他很不满,本来打算让他在通县这种下县再熬一任。
但现在不一样了——剿匪的捷报送上去,功过相抵,估计是又往上面送了厚礼,他这一任到期之后,就算不能升迁,至少也能调到一个更好的县去。」
冯天纵点了点头。
他明白了。
陈耀祖已经在想走的事了。
一个即将离任的县令,最需要的是什么?
银子。
升迁要打点,调任要疏通,上上下下都要喂饱。三万亩良田虽然到手了,但田产变现需要时间,远水解不了近渴。
所以他要卖官。
主簿和典史,两个位置,他只肯卖一个。
不是舍不得,是不能卖两个。两个都给了平江帮,等于把整个县衙的实权拱手让人,何况他走之后,继任的县令要是查起来,两个位置都是平江帮的人,那就太扎眼了。
卖一个,刚刚好。县衙当中实权小吏的位置,一般都是本县的大户出身的人来担任。
既能敛一笔钱,又不至于失控。陈耀祖的算盘打的很精。
冯天纵手指轻轻敲着石桌,沉吟片刻。
「主簿和典史,哪个更有用?」
赵龙江想了想:「主簿管钱粮户籍,典史管缉捕刑名。
要我说,典史更实在。前两户籍的事情,管理不到咱们平江帮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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