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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上大学以来最好的哥们,宋临!”
人群当中,宋临和沈昭的视线在半空短暂地碰了一下。
下一秒两个人都嫌弃地转过了头。
这些MBA课堂里的叔叔阿姨们,游然都眼熟。他怕硬被自己拉过来的宋临尴尬,就一个个的介绍:“这是林叔叔,这是王大大,这是宋阿姨,这是贺叔叔......”
宋临一一礼貌地点头、微笑。
等游然介绍到沈昭的时候,宋临就直挺挺地站着,脸上也不笑了。他的视线直接跳过这个姓沈的,直接提前锁定到下一个人身上。
“……”沈大少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被人无视。这书呆子,狗日的。
宋临无视了沈昭,其实自己事后也有些不知道为什么。
宋临是很有教养的一个人,内心再讨厌对方,也不会当众表现出来,这是最基本的为人处世的道理。
但自从和沈昭在街角撞车的第一面起,他就好像遇到了自己的克星一样。这人纨绔、轻浮、俗气、脾气冲、不讲理、自以为是,简直处处踩在宋临的雷点上。在沈昭面前,他好像就变得特别幼稚,特别容易生气,像被戳破的气球,一点就炸......
宋临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第7章 我用你帮我吗?
校辩论赛圆满结束。正如游然之前所说,宋临在学校是真出名了。
谁都知道法学院的大一新生里有个特别俊的男生,而且才貌双全,特别优秀。
他穿个最简单的白衬衫,骑个最普通的自行车,在女孩们眼里,也和拍偶像剧片段一样,特别吸睛。“男神”一词三年之后才因为韩剧火遍互联网,如果当时就有这样的词,宋临那时在大学里就是当之无愧的“校园男神”。
不过他本人丝毫没受这些影响。
该去学习还是去学习,该去打工还是去打工,平时图书馆教学楼两点一线,晚上去体育馆打球、慢跑——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宋临一直是这么自律的人。
游然却坠入爱河了。
比赛的时候,姚曼凝在场上大杀四方的靓影一不小心就征服了游然。
当时,他还没意识到自己为什么那么激动,连大脑反应都慢了半拍,只以为是过于紧张,心跳过速......后来游然发现,姚曼凝那乌黑的长马尾辫好像总在自己眼前晃,他才一拍大腿:我这不是喜欢上人家了么!
情种多出于富贵家庭,游公子这一下子就茶饭不思,跟贾宝玉似的,天天琢磨着怎么追求他的姚妹妹。饭也不好好吃,有时候宋临会从他打工的地方带回来几个大肉包子,游然半夜饿了就下床从宋临桌子上拿几个啃,凉了也怪香的。
宋临虽然对游然说是打工,其实不是。目前他只靠家教赚钱,去那个小饭馆打工,是宋临临时起意,自愿去的。
小饭馆叫“玉婆婆饭堂”,开的时间比宋临年纪都大,甚至比沈昭的岁数还要大。X市还没有东西分区的时候。这个餐馆就在了。当时宋临也没有搬家,就住在饭馆楼上。小时候宋临他爹去打麻将,他妈在洗衣店里加班,家里没人管孩子,就把他“托管”在这。
玉婆婆把他当自己的亲孙子看待,来了就给煮一碗小馄饨吃。宋临吃完就在没客的餐桌上写作业,玉婆婆还会特意给他留盏小台灯。
宋临多少年也没忘记那盏黄澄澄的小灯。所以他听说玉婆婆的饭馆缺人手,二话不说就去帮忙。
饭馆的生意好得挤破门,尤其是玉婆婆做的三鲜馅饺子,皮薄馅大,鲜、香、润,一口下去能把人鲜一跟头,每天供不应求。玉婆婆饭馆里的老顾客非常多,不乏有达官显贵,开着宾利宝马也要来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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