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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猫回家。一开始,他非常喜欢那只猫,要每天喂罐头,给它打扮拍照,还要抱着睡觉不说,甚至不允许除了自己以外的人摸它,简直喜欢到了极致。

这种心血来潮的喜欢和烟花一样,绽放的时候绚烂盛大。而在那一刻之后……

几个月后,祝微连问起猫的事,同学回说,送人了。同学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甚至没从手机游戏上抬起来,语气也非常冷淡。

祝微连顺着看了眼他的手机,发现这是他玩的第不知道多少个游戏,登时哑口无言。

或许那只流浪猫对同学来说,就是余兴消遣,和那些花里胡哨的手机游戏没有任何区别。喜欢的时候爱不释手,不喜欢了就弃如敝履。

那他自己呢?

祝微连扪心自问,他对Branden来说,也是余兴消遣吗?

Branden会在几个月后的某天,突然对他失去兴趣吗?

很难不是吧,因为他不能带给Branden什么。祝微连按了按中指上的茧,一下午没喝水的嘴唇微微有些干涩。

或许,他应该探查一下Branden的喜好,然后为Branden做一些能让他开心的事。找Kevin“补课”的事情,也得尽快提上日程了。

小猫很笨,需要很久很久才能学会哄人。可他很聪明,他小时候随便说点什么,就能让爸妈和大哥哈哈大笑。

想起父母,祝微连没忍住又叹了口气。等过段时间就尝试着联系一下妈妈吧,他现在有了10万刀,一部分租房,一部分交学费,再预留一点生活费,剩下的都给家里打回去好了。

五个月前,祝微连连惆怅是什么滋味都不知道,现在迫于生活已经变得敏感多思。

他隐隐觉得这样不对,但脑袋里的每一根神经似乎都有它们自己的想法,而理智是其中最不重要,声音也最低的一根。

他将这一切归结为没钱,仰人鼻息是要这样的,哪有养了流浪猫的人要提心吊胆的?

该提心吊胆的,会提心吊胆只有猫,怕自己随时会被丢掉。

车到Branden下榻的酒店时,天已经暗下来了。12月的余晖没有一点温度,连光亮也只有少得可怜的一点点,没有人会为这样的落日停留,猫也是。

因此,路灯是早早就亮起来的,尤其是酒店附近的街道,在街灯的映照下亮如白昼。

祝微连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中,不仅没发现这些,也没注意到这一路上都没再听到警车鸣笛的声音,连一贯在市中心上方盘旋的警用直升机的声音都消失了。

站在Branden的房间门口,祝微连没了收拾自己的心思,只微微抿着嘴唇,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失魂落魄便罢。

Garry开门将人迎进来,侧身让他进去,笑道:“Stachowiak先生在里面等您。”

祝微连茫然地看着新面孔,还没来得及说话,Garry已经头也不回地走了,脚步非常欢快。

祝微连只能自己走进去,过了玄关才看见,地上摆着一双纯白色的棉拖,看上去毛茸茸的,洁白崭新,应该是刚买回来不久。

祝微连的心倏地跳快了一节,他知道美国人在室内其实是不穿拖鞋的,所以,这双拖鞋是Branden为他准备的吗?

祝微连的笑容里总算多了几分真实,他换下自己的鞋子放在一边,光裸的脚丫趿着拖鞋往里走。

不到十五步就猛地顿住。

祝微连:咪的天!哪来这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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