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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难吃的鸡蛋和吐司,杨渐贞拄着拐杖来到阳台上。自从明止非把拐杖给他用之后,他的确感觉舒服多了,此前他总觉得用拐杖是个相当丢人的事情,但他发觉明止非根本毫不在意这种事,只是告诉他,使用拐杖可以更好地保护他的伤腿,免得摔倒造成二次损伤。
因为说什么话都看起来很冷静,明止非整个人的气质和他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杨渐贞确实是初次和这种说话时几乎所有个人情绪都不表露的人近距离接触。
阳台上有几株新放置的小小多肉,本来杨渐贞的建议是“不如养些植物?”他以为明止非会买回能开漂亮花的那些植物,比如月季什么的,万万没想到昨天他带回来的竟然是多肉,而且是那种直径只有十厘米的小花盆里装着的多肉。
杨渐贞看到的时候觉得非常好笑,问明止非为什么买了几盆小多肉,明止非有些困惑地说:“这个不是植物吗?”
“我说的是大盆点的,可以开花的那些花花草草。你看这里这么宽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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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看起来不容易养死。”那是明止非给出的第二个理由。
确实,这个理由非常像明止非能想到的,不是因为开花漂亮,也不是因为叶子好看,仅仅是因为不容易养死。
吃东西的理由不是因为东西好吃,而是因为不吃就会饿死,养植物的理由不是因为它们好看,而是因为不容易养死。大概他穿衣服的理由是因为需要遮羞保暖,而并非想让自己看起来好看一些。
所以,因为做那种事对活着没有实际效用,他连做都不做?
放着那样的脸和身体,完全不知道享受……杨渐贞回想起昨天明止非站在这里的情形:他破了洞的丑陋Polo衫和西裤被杨渐贞打包成垃圾丢掉了,只好穿上杨渐贞的宽松针织V领T恤,他站在这里把多肉安放在窗台上时,微微低着头,修长白皙的颈脖下是分明的锁骨,再往下,从大V领口能看见他清瘦的上身,白得发出莹光,以及……
这自然是比他高了十公分的杨渐贞的视角。杨渐贞的脸从他额头侧方贴近时,他有些不自在地往旁边远离了一步。
这是杨渐贞最经常能捕捉到的他的明面反应,只有在这个时候——当杨渐贞过于接近时,他才会看上去有些不知所措。
他看上去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外表能有什么价值,或者说,大概从不关心这方面的价值,才能随意地把自己弄成那个样子。
昨天明止非换上的全套衣服都是杨渐贞的。在衣柜里没找到自己每隔一天就穿的衣服时,他有些困惑,但是还是接受了杨渐贞给他搭配衣服的提议。杨渐贞挑选了自己的衣服中偏小号的那件棕色V领针织T恤,一条腰头偏窄并且后腰是松紧的牛仔裤给他穿上,再把过长的裤腿卷边。这样即便他戴着那么难看的眼镜,也稍微能看了些,毕竟他的身材确实很好。
杨渐贞哼着歌给多肉喷洒水雾时,早上十点多的阳光从防盗窗上方投射下来,照在他的手上。这个阳台对着马路,朝向东边,马路对面有高楼,太阳要爬到足够高时,才能晒到阳台。但这也足够了,一天有几个小时可以晒到太阳,阳台上晾晒的衣服就已经可以干得很漂亮了。
他有很多丝绸的衣服,其实也不必晒太多太阳……杨渐贞注意到,昨天给明止非穿过的蚕丝人丝混纺针织T恤,此时正连同牛仔裤一起被卷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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