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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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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活得特别生机勃勃,容光焕发,每天不是在外面单手摔牛,就是在他面前瞎晃悠,眉眼发亮地看着他,嘴角噙着一抹莫名其妙的甜蜜笑意。

……还怪渗人的。

草原上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在以妮素为头目的精心组织下,研讨气氛热烈,成果输出显著,动不动就传他俩感天动地的爱情传说。

好消息是,所有人都很幸福。

坏消息是,他开始有点……习惯赫连渊的存在了。

这个情况,很不妙。

——定了!就在刚刚!草原人民必看!

……嗯,长孙仲书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与此同时。

赫连渊望着那个一脸生无可恋匆匆钻进被窝的背影,嘴角忍不住疯狂上扬,最后甚至嘿嘿傻笑了两声。

哎呀,这该死的魅力。

赫连渊重新倒回床上,拉过被子盖住头,在被窝里像条蛆一样兴奋地扭动了两下。

老婆好爱我。

老婆想亲我又不敢亲。

下次我得主动点,不能让老婆这么尴尬。

*

既然物理超度这条路走不通,那就只能换个赛道了。

长孙仲书可是读过书的人,知识面广博。

以前在云国皇宫的时候,为了打发时间,他没少去藏书阁翻些乱七八糟的杂书。什么《南疆蛊毒大全》、《茅山道士速成班》、《我看风水那些年》,虽然大都语焉不详,但也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既然明枪不行,那就来暗箭。

既然物理无法消灭肉丨体,那就用玄学摧毁灵魂!

长孙仲书摆着一张寡夫脸。

抱歉啊,以他的武力值,也只能搞搞这了。

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最适合他这种手无缚鸡之力、又不想暴露杀心的弱男子了。

而且吧,这种死法还有一个好处——查不出来。

到时候赫连渊两腿一蹬,谁能想到是因为自己在他枕头底下塞了个小人儿呢?只能归结为天妒英才,英年早逝。

完美。

长孙仲书在脑海里迅速检索着以前看过的“弄死老公的一百种玄学方法”。

最经典的,莫过于“扎小人”了。

这就叫厌胜之术。

操作简单,成本低廉,隐蔽性强。只需要受术者的生辰八字,再加上一点贴身之物,比如头发、指甲什么的,缝进布偶里,然后……

嘿嘿。

生辰八字倒是好搞,当初婚书正儿八经写着,他扫一眼也没忘。问题是……怎么薅赫连渊的头发?

赫连渊的头发,看上去很结实,摸起来也很结实。

长孙仲书伸手在枕头旁边摸索一圈。

太结实了。

怎么被子里也没掉几根呢?

长孙仲书自觉现在自己像一只潜伏在夜色深处冷静打量猎物的狼,借着帘帐缝隙隐隐漏进的月光,从被子探出半颗脑袋,审慎地观察着赫连渊的头发状态。

嗯……挺黑的,挺长的,发质有些硬,摸他狗头的时候微微有些扎手,但是三两根落到自己颈窝里的时候,又痒得有些过分,涟漪似的,一圈一圈漾开,若有若无地挠到心口……

赫连渊依旧睡得极沉。这么一大只,警觉性却有些欠缺,睡得跟死了一样。

长孙仲书稍微用手肘支棱起身子,垂着眼睛,面无表情地盯着他披散在枕上的一头乌发,眼神逐渐变得幽深而危险。

赫连渊,你的头发,我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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