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轩辕大盘,轩辕家的老祖宗(1 / 2)
马背上坐着身穿黑底金边锦服的吴风,他怀里还靠着裴囡苇。不得不承认,揽着胭脂评上有名的**确实惬意,她身子柔软如暖玉,仿佛永远也抱不腻。
不过这情景放在当下终究惹眼。黎阳虽不苛求男女大防,但普通百姓眼见一个男子公然搂着姑娘骑马,仍免不了觉得有伤风化。每逢商队经过,总有些镖师嬉笑着嚼舌根。吴风可没好脾气,往往一巴掌过去撂倒几人,那些闲话才肯消停。起初裴囡苇还会不好意思地把脸藏进吴风怀中,后来倒也渐渐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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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吴风这毫不讲理的一面,裴囡苇反倒觉得心里踏实了下来,这是她之前从未有过的感受。
不知不觉间,裴囡苇发现自己好像也被吴风带得脸皮变厚了。
这天,她终于憋不住心里那点好奇,侧过脸问吴风:「你之前提过去恒山看看那位轩辕大盘,后来就没再往下说。那位轩辕家的老祖宗,究竟是怎麽个没脸没皮法呀?」
吴风一听就乐了:「我还以为你不想知道呢。」
裴囡苇被他笑得有点不好意思,脸微微一红,把头低了下去。
说真的,自从跟吴风在一块儿,日子是她过得最舒心的。以前那看着气派的靖安王府,对她而言跟囚笼没两样。
吴风凑近在她发烫的脸颊上亲了一下,才说道:「说起这不要脸,嘿,普天之下我听过见过的,这轩辕大盘还真是独一份儿。」
「这老头儿也算有些本事,二十岁就敢跟自家老祖宗动手,结果把人给打没了。三十岁去找枪仙王秀比试,只差了一点儿。四十岁对上吴家剑冢的剑冠,硬是逼得对方使出飞剑的绝招。五十岁接连挑战李纯刚和刀甲,虽然都输了……到了八十岁踏入天象境,勉强也能算是个厉害人物。」
裴囡苇听得不解:「听起来不简单啊,那怎麽还说他恶心人呢?」
吴风哈哈一笑:「光看这些,他或许还算号人物。可这老东西最让人瞧不上的,是他居然干出『扒灰』那种事!」
「啊?」
裴囡苇眼睛都睁圆了,一脸不敢相信。她出身读书人家,自然明白这两个字是什麽意思。
「可不是嘛,这老头如今都快一百岁了,色心却不死,居然跟自己孙媳妇混到一块儿去。」
吴风继续说。
裴囡苇听得嘴巴都合不拢了。
「这还不算完,」吴风又说,「他好像还嫌不够,甚至把歪心思动到了曾孙女身上。」
光是听着这些话,裴囡苇就觉得浑身不舒服,简直颠覆了她以往的认知。想到他们这次正要上恒山,说不定还真会碰见吴风口中的轩辕大盘,她心里就一阵发毛。
「其实吧,最过分的还不是轩辕大盘。」
吴风忽然又道。
「啊?这还不够过分吗?」
裴囡苇完全懵了。
「最让人看不下去的,是那个孙媳妇,轩辕靖城的妻子。」
裴囡苇一听,有点不乐意了:「她一个女子,遇上这种事恐怕自己也做不了主吧,怎麽能怪到她头上呢?」
同为女人,她反而有点同情起对方来。
吴风却摇摇头:「这你可想错了。」
「怎麽说?」
「那女子名叫赤练瑕。二十年前轩辕靖城下山考试时救了她,之后她便嫁进了轩辕家。但你知不知道,她跟轩辕老祖那样,其实是自己愿意的。」
裴囡苇彻底愣住了,这完全出乎她的意料。
「不止这样,她既跟老祖不清不楚,还跟她的小叔子牵扯不清,唯独不让自己的丈夫靠近。」
吴风接着说。
裴囡苇听得云里雾里,简直像在听戏文里的故事。
「所以啊,恒山轩辕家里头乌烟瘴气,而最脏的那一处,恐怕就出在这位长房大太太赤练瑕身上。跟轩辕大盘比起来,真说不准谁更不像话。」
吴风笑了笑,转头问裴囡苇,「怎麽样,想不想去见见这世上最不堪的女子?」
裴囡苇赶紧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不想!一点也不想!」
吴风伸手抚了抚裴囡苇的头发,轻声回应:「不用担心,徽山那边最近会挺热闹的,错过了多可惜。」
裴囡苇听他语气坚决,知道拦不住了,便拉住他的手问:「吴郎,你和轩辕大盘交手的话……能有把握吗?」
吴风略作思索,答道:「之前没和他交过手。他毕竟是天象境,肯定不简单。」
裴囡苇抬起眼看他,语气认真:「但我听说,你曾与剑玖黄较量过,连武评上第十一的王明银也败给了你。这样看来,轩辕大盘未必能胜你。」
见她一脸认真给自己打气的样子,吴风不由笑出声。他低下头,轻轻托起裴囡苇的脸,在她唇上落下一个吻。
裴囡苇顿时惊得缩了一下。这毕竟是在人来人往的大路上,她紧张地四处张望,生怕被人瞧见。
偏偏这时,身后响起一阵马蹄声,尘土随之扬起。为首的是位身着紫衣的女子,身形丰腴,骑着一匹枣红马,眉眼间英气逼人,丝毫不让须眉。她身后跟着几十个魁梧大汉,个个神情精悍。
紫衣女子老远就瞧见了路上那匹极为俊朗的黑马,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马上坐着两人,女子正偎在男子怀中——虽然她自己也常在江湖行走,不拘小节,可看到这般亲昵的景象,心里还是嘀咕了一句:「光天化日的,真是不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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