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少一根毛唯你是问(1 / 2)
等林平之找到时,它们还在悠闲地吃草。
一脸讨好的店小二小跑着迎了出来。
这年头能骑马出门的,就算不是大富大贵,也定是有身家的主儿。
好比现代开辆大G,差不多的意思。
「爷,您是打尖还是住店?住店咱悦来客栈有上房!打尖的话,咱家的卤牛肉可是一绝,要不尝尝?还有女儿红,甘甜清冽,来店的豪客都得喝一碗!」
店小二业务熟得很,一长串话说得顺溜无比。
「先把我的马照料好,少一根毛唯你是问!」
吴风没接话,先把缰绳扔进店小二怀里。
接着道:「两间上房,卤牛肉五斤,女儿红两坛,其馀的你看着上。」
如今的吴风,已很有走江湖剑客的模样。
只是他身上那股独特气质,怎麽也抹不掉,总显得与旁人不同。
「好嘞爷!您的马要是掉一根毛,就拿小的脑袋当球踢,绝无二话!」
「赏。」
一锭碎银子抛进店小二怀中。
他那双本就不大的眼睛,顿时笑成了缝。
「谢爷赏!谢爷赏!」
店小二的腰软得似棉花。
「掌柜的,贵客两位,打尖带住店,卤牛肉五斤,女儿红两坛,三个拿手好菜!」
吴风和林平之被引到二楼靠窗的座位。
微风拂来,仿佛吹散了满身焦躁。
望着街上来往的古装行人,
吴风忽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这般满街古装的景象,前世也只在那影视城里见过,
与眼下相差无几。
唯一少的,是那些举着自拍杆的姑娘。
想到姑娘,吴风便心痒。
自己这贪花公子已多日未光顾青楼生意,
实在有损名号。
「大哥,你想什麽呢?」
「想红塔山啊……此时若能来一支,人生可就圆满了。」
「唉……又是想念红塔山的一天。」
然后吴风就见林平之从怀里掏出一根狗尾巴草。
吴风:「……」
自打发现吴风这习惯,林平之身上便常备着一把狗尾巴草。
没了红塔山,要是连这狗尾巴草也没了,那日子可真没法过了。
林平之给吴风准备的狗尾巴草,是特意用珍贵药材泡过的。
叼在嘴里,一股甘甜清香味慢慢散开。
不得不说,林平之在这方面真是用得顺手又贴心。
这位曾经的贵公子,练武天赋**,可在享受这件事上,倒真像天生就会。
吴风从没想过,有人会把狗尾巴草拿去药水里泡。
他丢给林平之一个赞赏的眼神。
林平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吴风身上一麻,赶紧扭头看向窗外。
「平之啊,什麽时候走?」
吴风叼着草,语气随意。
药草的滋味在口中漫开,那个对什麽都无所谓丶吊儿郎当的吴风,好像又回来了。
林平之愣了一下,眼神渐渐黯下来:「大哥,我……」
是了,这是大哥,他早就看透我的心思了。
「打住,别来煽情那套。」
「你跟着我东奔西跑,哪能静下心练功?《葵花宝典》你才刚入门,再这麽混下去,一辈子也练不成。」
「你这人又笨,天赋也普通,跟着我只会耽误你。」
「大哥……」
「这顿饭吃完,你就走吧。找个地方专心练你的《葵花宝典》,别辱没了这门功夫。」
「可我……」
林平之眼圈发红。
从认识到现在,也快两年了。
两人朝夕相处,几乎没分开过。
对林平之来说,吴风是唯一懂他的人。在遇见吴风之前,人人都把他当成一块肥肉,只想抢他家的《辟邪剑谱》。
就算后来他练成辟邪剑法,别人也拿他当怪物看。
只有吴风不一样。
跟着大哥的这段日子,吴风从没把他当异类。
就算大哥嘴有点损,林平之也明白,他并没有看不起自己。
林平之甚至觉得,如果自己是异类,那大哥才更像异类。
大哥不但不轻视他,还传他武功。
想到这里,林平之眼眶又热了起来。
「客官,您的菜来了——」
「还有两坛女儿红。」
「菜齐了,您慢用,有事随时吩咐。」
店小二格外热情,刚才那块碎银够他忙活好几个月了。
等小二退下,吴风举起酒坛对林平之说:「别磨蹭,干了这坛,前路顺畅。」
「大哥!」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吴风语气豪迈。
「咕咚咕咚……」
「大哥,『天下谁人不识君』说的该是你吧。」
「都一回事。」
「大哥,接下来你去哪儿?」
「少林寺。」
「去少林做什麽?」
「抢屠龙刀!」六.
「嘶——什么女儿红,喝了照样头疼……假酒误事啊。」
吴风稍运《九阳神功》,头痛立刻消散。
记不清昨天喝了多少,只记得一直喝,直到悦来客栈的酒全被两人喝光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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