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永城(1 / 2)
永城是一座规模很大的城市,如果从城市面积的大小来说,甚至超过了安阳郡,是人族仅次于京城的第二大城市。只不过,北方是人族最贫穷的地方,常年的寒冷让这里总是灰白色的,透露着萧瑟之意,永城,远远看去就是这样一座贫穷的萧瑟的大城市。
坐在马车上,宣宜伸出头抬眼望那城墙,夯土芯子外头裹着碎石黄泥,墙身又高又宽,顶头还压着青石,墙根处结着一层薄薄的冰碴,看着就跟铜墙铁壁似的,任那西北风怎麽刮都纹丝不动。瓮城圈得老大,两扇包着厚铁皮的城门沉沉闭着,钉着的铁铆钉碗口大,门楣上结着冰挂,垂下来老长一截。守城的兵丁裹着厚重的棉甲,头上扣着皮盔,脸冻得通红,却依旧挎着刀站得笔直,挨个盘查进城的车马行人,哈气成霜,一张嘴就是一团白气飘散开。
宣宜和爷爷从马车上下来,跟着人流过了城门洞,刚踏进城,先听见车马軲辘碾过冰碴的「咯吱」声,混着此起彼伏的吆喝,还有铁匠铺打铁的「叮叮当当」声,热闹得很,可那股子冷劲儿半点没减。脚下的路是青石板铺的,被车马碾得坑洼,缝里结着冰,光溜溜的,走得慢了都容易打滑,来往的人都攥着衣角,步子迈得稳当当的。街道比别处宽出不少,该是怕冬日里车马积雪挤不开,两旁的铺子挨挨挤挤,却都不是南方那般精巧的小楼,全是矮壮敦实的平房,土坯墙外头抹着黄泥,有的还糊了层麦秸,看着就抗风。屋顶都是平顶或缓坡,铺着厚茅草再压上青石,生怕被北风掀了去,不少屋檐下还挂着冰棱子,长短不一,阳光一照亮晶晶的,看着好看却透着刺骨的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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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着担子的小贩都把担子架在炭火盆旁,一边吆喝一边拢着炭火,手上戴着厚棉手套,脸冻得通红,却依旧扯着嗓子喊。街两旁的铺子,皮货铺最是扎眼,门口挂着一排排狐狸皮丶狼皮丶羊皮袄,毛乎乎的铺展开,风一吹微微晃,掌柜的裹着貂皮大氅,戴着皮帽子,只露俩眼睛,坐在铺门口的炭火盆旁,跟客人讨价还价,声音洪亮,哈气在嘴边绕成一团白雾。粮行丶布庄丶酒肆的门板都卸得整整齐齐,酒肆门口挂着厚棉帘子,掀开就是一股子烧酒和肉香混着热气涌出来,宣宜路过的时候都忍不住回头望两眼。
「宜儿,是不是饿了?」宣禾发现宣宜总是看向那些酒馆,「走,咱们也找个饭馆吃点儿!」
「好呀!」寒冷的天气让宣宜感觉很容易饿。
爷孙二人顺着街面往里头走,风刮得脸生疼,瞅见前头酒肆挑着的布幌儿,红布面被风吹得哗啦响,上头写着「老酒炖肉」四个黑字,立马就往那奔!门口挂着两层厚棉帘子,宣宜掀帘的瞬间一股子热气裹着肉香丶酒香直扑脸,外头的冷意一下子就被冲没了,帘缝里还漏出几声划拳的吆喝,热热闹闹的。
一进酒馆,里头跟外头简直是两个天地!四方的木桌挨得不算密,桌旁都围着火盆,炭火烧得通红,火星子偶尔蹦一下,满屋子暖烘烘的,连木梁上都飘着热气,墙上的白霜早被烘没了,就潮乎乎的。掌柜的夥计都穿着短打棉袄,挽着袖子忙前忙后,嗓门敞亮:「客官里边请!坐火盆边儿,暖和!」
宣禾找了个靠火盆的方桌和宣宜坐下,刚沾板凳,夥计就端来个粗瓷大碗,倒上滚热的水,「客官先暖暖手,咱这儿招牌是铁锅炖丶酱大骨,烫壶烧酒,配着吃绝了!」
「那就来个铁锅炖吧,我们两个人够吃了,烧酒也先烫一壶,喝完我们再加热的。」宣禾娴熟地点着菜。
「得嘞!」
见夥计忙去了,宣宜一边给宣禾准备碗筷一边说,「爷爷,您对永城也挺熟的啊!」
「嗯,来过几次,这里的冬天时间很长,基本上每次都是赶上这样的气候。」说着,宣禾端起粗瓷大碗,主要是为了暖手。宣宜也有模学样地暖着她那冻的通红的小手,同时也在好奇地看着酒馆里的人们。
这个小酒馆里满是热闹劲儿,屋里特别暖和,邻桌的几个汉子穿着粗布单衣,一人啃一根大骨,端着酒盅划拳,「五魁首啊!六六六啊!」吆喝声震得耳朵嗡嗡响,赢了的一口闷了酒,啃一大口肉,输了的笑着自罚一杯,满嘴油光也不在意。
还有结伴的旅人,围着铁锅炖,一边吃一边唠着路上的事,说外头的风多硬丶雪多大,喝口酒就叹一句「还是屋里头舒坦」。夥计穿梭在桌间,端着铁锅丶拎着酒壶,时不时跟熟客唠两句,「今儿个的大鹅炖得烂,多吃点!」
没多会儿宣禾点的菜就上了,一大锅铁锅炖大鹅,黑铁锅里咕嘟咕嘟滚着,鹅肉炖得油光鋥亮,吸满了汤汁,里头还炖着土豆块丶干豆角,土豆面乎乎的,干豆角吸了肉香,锅边贴的玉米面饼子焦香酥脆,浸着汤汁的那面软乎乎的,刚端上桌就飘着浓浓的肉香。旁边又摆上两碟小菜,一碟腌酸菜粉条,酸菜酸脆解腻,粉条滑溜溜的,一碟拌冻豆腐,冻豆腐吸了酱油醋的味儿,都是解腻的爽口菜,配肉吃正好。
宣宜迫不及待的来一块大鹅,热乎乎的,味道浓郁,肉质紧实,「爷爷,您快尝尝,味道真不错呀!」
看着宣宜大快朵颐的样子,宣禾露出欣慰又宠溺的表情,他也动筷子吃起来,这种乱炖形式的美食只有在永城吃才有味道。
很快,夥计端过来一壶烫好的高粱烧酒,酒壶搁在热水盆里温着,倒在粗瓷酒盅里,酒液清亮。宣宜给爷爷先倒上,随后自己也倒满一杯,祖孙俩相视无言,默契碰杯。宣宜抿一口,永城的酒真够劲儿,烈酒顺着嗓子烧下去,从喉咙暖到胃里,浑身的寒气瞬间散了,连手指头都热乎起来。
爷孙二人默默无闻地一顿吃喝,几杯酒下肚,整个人都变得舒服,宣禾开始跟宣宜聊天。
「宜儿,你看,这个小酒馆里,都有哪些人?」宣禾的脸颊泛着红晕,他轻声对宣宜说。宣宜也是不动声色地一边吃着,一边到处观察。
那边靠火盆的一桌是几个草原汉子,身量高大,裹着鞣制得油亮的羊皮袄,领口袖口翻着雪白的羔毛,腰间勒着宽牛皮带,挂着弯刀和皮囊酒壶,头发编着粗辫垂在肩后,有的辫梢还系着红蓝布结。他们不用筷子,直接伸手抓着酱大骨啃,指节沾着酱汁也不在意,张口是带着草原粗粝的口音,卷舌音咬得重。
隔壁桌挨着两个小伙,穿的是短身窄袖的麻布短袄,裤腿扎在皮靴里,头上裹着青布头巾,只露眉眼,腰间别着小巧的骨制佩饰。他们倒用筷子,夹着酸菜粉条往嘴里送,说话语速快,尾音带着轻颤的调子,偶尔夹着几句本地话,听着半懂不懂,聊到兴头处,一人拍着桌子喊:「开春就回营,咱那的马奶酒,比这烧酒更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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