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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反应快、身手敏捷、学习能力又强,很快就能打得有模有样了,而且男生们很快就发现,林雀是不通技巧,准头却是一等一的好,但凡被他抓到了投篮的机会,那不用看,这球一定就能中。
男生们看得心痒,就问:“队长!能不能一起打啊?”
林雀一贯独来独往,现在学校里大多数人还不太敢和他直接对话,这么问着,眼睛却往旁边瞅着林雀。
傅衍第一反应当然是不能,他只想林雀跟自己两个人玩儿,其他人要多远滚多远,可拒绝刚要出口,却又咽住,转头去看林雀:“怎么样?要不要他们一起玩儿?”
——对林雀的怜惜压倒了幼稚的占有欲,傅衍想林雀能多点儿朋友也挺好。
林雀手里抱着球,无可无不可地点点头:“行。”
男生们喜出望外,立马跑去占了个全场,一群人有意无意地给林雀当陪练,有队友给他打配合,林雀三分球一投一个准,惹得旁边围了一圈人来看。
痛痛快快玩儿了一下午,年轻男孩们很容易就打成一片,起哄叫傅衍请客,带小学弟去美食城挥霍。
林雀被傅衍搭着肩膀往前走,一面把篮球抱在手里转着,还有点儿舍不得放下的意思,一头乌黑短发在激烈运动中变得凌乱,脸蛋上难得多了几分血色,苍白里透出粉红来,嘴唇也比平时更红润;眼睫被汗水濡湿了,更显漆黑纤长,黑黢黢的眼睛里盛着几点散碎的亮光,冲淡了他身上一贯有的那种阴郁沉默的气质,终于有点儿少年人朝气蓬勃的味道了。
他被簇拥着从训练场上走过,一群高高大大的男生围绕着他,却丝毫不减他身上那种独特而强烈的存在感。
一旁的男生一面喝水一面用目光追着他,想起论坛上那些照片。好像只要有林雀在的地方,就是毋庸置疑的视觉中心。
洗完澡换了衣服,一群人去美食城吃了饭,差不多快八点,林雀就直接去了负一层的“浅酌”酒吧。
酒吧七点多开始营业,林雀到的时候里头坐了不少人,另一位全职调酒师已经开始了工作,是个差不多二十出头的男生,长得还挺帅,人也很热情,笑着跟林雀打了个招呼。
林雀也礼貌回应,换上酒吧提供的制服出来,看看订单,问:“做到哪一个了?”
“从这儿到这儿,都没做。”调酒师也有点儿自来熟,笑说,“老板说今晚肯定老多人冲你来的,果然这人就不少。”
林雀抿了下唇,没搭腔,问了工具配料都在哪儿,就照着订单一个个做起来。
酒吧就在“兽笼”对面,上个星期格斗场夜夜沸腾,连带着他们酒吧营业额都飙升不少,全都是因为面前这个十四区来的小孩儿。调酒师对林雀久闻大名,这还是第一次见他,对林雀的热情一半儿是在贵族的地盘上混惯了的油滑世故,一半儿倒是真心实意的好奇。
一个十四区来的穷小孩儿,真有那么大本事,搅弄起那么大的风云?
林雀察觉到旁边不时瞥来的视线,没做什么反应。他无所谓别人对他表现出来的友好是真心还是假意,只要别给他造成实质上的麻烦耽搁他赚钱就行了。
酒吧里放着节奏感激烈的舞曲,舞池中妖紫冶红的灯光来回闪烁,卡座里光线明明昧昧,只吧台那儿亮着柔和明亮的灯光。高高的酒柜下,黑发黑眸的青年穿着白衬衫和黑马甲,衬衫雪白的襟口下系着端正的领结,腰部的布料收腰很细,勒出一把紧窄劲瘦的细腰,左手戴一只深黑色的皮手套,右手握着柄小刀,刀光闪烁间,利落地削出一块晶莹剔透的钻石冰。
这样的林雀,又和拳台和舞台上的林雀是不一样的感觉。舞台上的林雀神秘、遥远,拳台上的林雀冷漠、悍戾,总归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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