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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好。”
方乐文咬了咬嘴唇,还是担心,想要劝阻。
朱浩锋却接着说:“我已经想好了,就叫Tereza吧。”
秦阳不动声色,只是赞许地点头:“我也想到这个名字。”
周锵锵认同:“是莎莎最喜欢的小说的女主角的名字,她也很喜欢这个名字。”
沉默良久,方乐文应和了一句:“……好。”
在Encounter的里屋,四人又合作弹了几首曲子,皆是莎莎前喜欢听的。
黄昏时分,收拾书包,准备离开。
周锵锵观察到,朱浩锋将方乐文的书包顺手抄起,递到方乐文跟前。
方乐文尴尬地接过书包,道谢,背上书包,与朱浩锋隔一个身位,小心翼翼跟着。
要是从前的话……
要是从前,方乐文接过书包,朱浩锋会理所当然毫不犹豫地揽住方乐文的肩膀,二人勾肩搭背亲密无间地合体离开。
走出里屋,端详较过去并无二致的音像店内部陈列,周锵锵体会到难以言喻的怅惘。
天色渐暗,青年少年们在Encounter接受过缪斯女神的洗礼后,作鸟兽散各回各家。
在黄昏,青春的命像潮水般褪去,脚步声渐渐消失,徒留空壳般的静谧,一如舞台猛然被切断电源,万千聚焦霎时间归于沉寂。
放眼望去,货架依然笔直伫立于原处,唱片封面在灯光下泛出塑料反射的微光,连柜台后的老钟也一如既往停在那个模糊的刻度。
一切,好像都未曾改变。
但是,又好像不再相同。
正在此时,周锵锵注意到,熟悉的角落里,那个独来独往的男,再次出现。
平日见到他,总是在地板上摆一瓶矿泉水或者咖啡,盘腿席地而坐,电脑架在双膝上,面目清冷,埋头工作。
不知从何时起,周锵锵越来越留意这个人。
尤其是,当雨月的身影逐渐模糊地闯入梦中,在Encounter再见到这个男时,周锵锵总忍不住想:雨月,也是这样的吗?
而今天,却不太一样。
今天的周锵锵惊觉,这个男的一头银灰漂染狼尾发型,正是雨月描述中,他大学四年雷打不动的模样。
今天的狼尾头男,没有打开电脑,也没在地上摆那瓶水或咖啡。
他屈膝蜷缩在Encounter的角落,整个人埋头于双膝之间,安静地流露出无助的姿态。
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恻隐涌上心头,周锵锵眉头一紧,难以言喻有些疼惜。
不假思索,他三步化作两步,冲出音像店,顾不得还背着书包,一百米跑全速前进,狂奔向距离Encounter最近的、隔壁街巷冷饮店。
EVA小分队总在这里点饮品外卖,他竟不知道,男子一百米短跑来回一趟,居然要花十分钟。
十分钟时间,说长不长,但足以让欠缺缘分的人,失之交臂无数次。
周锵锵在迎面扑来向后流淌的风中,边奔跑边忐忑地攥紧那瓶才买的饮料,怕回去时,那个男已经离开。
终于!
他气喘吁吁回到Encounter,右手握着饮料,左手撑住门梁,才意识到靠在门口的滑板车明明速度更快。
柜台上的范哥不明所以:“锵锵,我以为你们都走了,你怎么回来了?落下东西了?”
周锵锵全神贯注于音像制品堆砌成山的货架后方,那个寂寥的角落。
他一面心不在焉回复范哥:“哥,我刚去买了瓶饮料……”
一面缓慢地、怯地朝内探索,视线像拨开迷雾般,掠过略显冗余的唱片、包装、海报……
而后,他发现,那个男刚刚无助蜷缩的角落里,他已经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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