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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对方平时在第四中心城上学,周末会回来,让我有需要可以找他熟悉主城。

程韵的儿子名叫程小云,每次看见这个名字,我都觉得这像他妈的小名。经此一顿饭,我暂时完全没有找这对母子再聊天的念头,存上联络方式后礼节性地客套了几句。走出酒店时,程韵长长叹了口气,低声说:“小云那孩子,我现在挺发愁的。”

我侧过脸,瞧见她被人工皮肤覆盖的右半边脸上充满了苦恼,让她在一瞬间从位高权重的退役精英变成了看着顽皮小孩发呆的普通人,“他今年十九岁了。他爸走的那一年开始叛逆期,到现在还是那副德行,我看了就头疼。”

我知道她丈夫身体不好,没想到已经不在了,闻言怔了怔,“……节哀。”

“对了……没和你提起。不用在意。”程韵摇了摇头,又望向我,“你十九岁的时候,已经一个人在莫顿了吧?真是不容易。现在看着你,我还是会想起你小时候的样子……也是神奇,眨眼间就长这么大了,今天看见你的时候,我恍惚以为看见了连肃——我是高兴的,如果以一个长辈的身份和你说话,许多事情都不那么容易说了。”

她轻轻呼出一口气,低语着说,“你说,孩子是不是都从小注定了个性?像你,从小就稳重;小云和从前也没什么变化,还是隔几天就给我惹是生非。”

“挺好的,至少不会呛了奶就满地打滚了。”我说。

程韵低低地笑了,细密的皱纹爬上她的左眼。我送她到车边,她拢起黑色的外套,那枚陈旧的徽章在夜色中一闪而过。她挥了挥手,对我说:“你一个人在这里,要保重。”

——“要保重啊。”

我考上了莫顿的大学,离家很远,但是我想去的地方。我爸很高兴,早早就帮我打点好行李,悉心准备许多可能都派不上用场的东西。临行前,他把我叫到房间,仔细叮嘱了许多事情,因为那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而且大概很久都不会回家。

父母大概都是这样的,明明是已经决定的事情,到最后还是不放心。我让他放一百个心,拖着行李走到门口,他两手抱臂靠在门边,像十年前催我去上学一样带着点不耐烦地招了招手,“走吧走吧,你爹我就不送了。”

“知道啦!”我说,“那我走了,再见!”

走了几步,我又站住脚步,转过头来,看着他。

“爸,”我说,“我很爱你,还有妈妈。”

他的眼角狠狠抽了一下。

“再见。”我说。

我走了,没再回头。呼呼的风声捎来我世上唯一血亲最后的呢喃,他用沙哑而疲惫的声音说:“……要保重啊。”

当年,我觉得总被他妈提起来教训的程小云有些可怜。

我现在觉得他过得挺好的。

至少这片大地上,还有一个很爱他的血亲每周都能相见,都让我有点羡慕了。程韵提起他时和说别的事情时,完全是两模两样。

我怀着怅然的心情,回房间把打包的菜当夜宵吃了。这天晚上睡觉前,我开始郑重思考未来的计划,由于程韵反复提及这件事,多少也给了我一点紧迫感。次日早上,我醒来正想着加入管理部门的事情,弥涅尔瓦就发来了消息,我一看,赫然是一份“主城及中心城就职推荐”。

我十分意外,心说管理部门还管帮人找工作?打开文件一看,发现里面至少二分之一都是在介绍管理部门的福利,其他密密匝匝的职业推荐可怜地挤在一起。我顿时无语,索性坐起身拨通了他的终端,没过几秒接通了,弥涅尔瓦没开投影,只听见他热情洋溢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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