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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就低,夜风携带着刺骨的冷空气一阵阵吹过来,沈遇为了平复剧烈的心跳,在河边站了好一会才回来。
因为脸耳发热,他现在才注意到这冷风还挺刺骨的。
沈遇打了个喷嚏,钻进帐篷里,没过一会儿就睡着了。
夜里沈遇就发起了低烧,额间渗出细细密密的汗意,迷迷糊糊,沈遇感觉到好像有人抬起他的脖子,给他喂水喂药。
沈遇担心是毒药,对着来人的虎口就一嘴咬下去,朦胧间听到一声抽气声,但最后还是敌不过歹人的强迫,不甘不愿地把毒药给吃下去了。
在沉重的坠落感中苏醒过来的时候,沈遇掀起沉重的眼皮,就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
末世后的白昼来得很快,光线早已将帐篷内照亮。
“醒了?”
霍云冕大刀阔斧坐在旁边的折叠椅上,硬是把小小的折叠椅,坐出了帝王座椅的压迫感。
见沈遇醒了,霍云冕起身凑过来,伸手用手背探了探沈遇额头上的体温,确认温度降下来后才放心。
沈遇狐疑道:“你怎么在这?”
霍云冕收回手,微挑一侧的眉头,老神在在道:“深夜潜入,欲行不轨之事,但突然发现自己还挺有良心,对着病患下不了手。”
沈遇嘴角一抽,下意识掀起被子查看,发现自己还完完整整穿着衣服,就知道霍云冕又在满嘴跑火车。
霍云冕站起身来,双手抱臂,勾唇笑道:“大家都在等你,等你收拾好我们就可以出发了。”
沈遇从被窝里钻出来,身高腿长,肤白貌美,都将室内照出一层光亮来。
霍云冕垂着眼皮,视线落在沈遇光-裸的脚背上,脚背微微隆起,线条流畅。
脚背肤色白皙,淡色青筋微微绷起,在阳光下泛着一层光泽感,指甲修剪得干净,指关节隐隐透粉。
霍云冕视线一顿,接着若无其事地移开目光。
他记得,两人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见面,沈遇也是光着脚出来开门的。
转眼间,竟然已经过去这么久了。
他们一路走来,经历误解,经历生死,曾相顾无言,曾暧昧无间,最后终于从不会有交际的陌生人,成为了互相能托付生命之人。
倘若没有末世,他们还会相遇吗?
或许是从未有关任何交集,就像两条彼此毫不想干的平行线。
霍云冕记性并不算多好,毕竟在战场上,善于遗忘总是比善于记住要更好一些。
但他还能清楚地记得那一天,他敲响沈遇房间门的那一天。
敲门声响起后,对于五感惊人的异能者而言,是门内响起的清晰脚步声。
沈遇穿着立领夹克和灰色卫裤打开门出来的时候,整个人盘靓条顺,气质张扬而野性,分外光彩照人,跟模特一样。
除此之外,还透着一种对外人不设防的纯粹与美丽。
别说在末世少见了,在末世发生前这样的人都少之又少。
看似高攻,实则低防,感觉是那种只要死缠烂打就能追上的类型。
简直就是个没人挖掘的黄金宝藏。
越是深入走近这个人,越是欲罢不能。
想献上无用的头颅,跪俯而下,引颈受戮。
想斩断他的一切,让他只做一只樊笼里的囚鸟,抵死缠绵。
这猛烈的爱与欲该如何消解?
霍云冕胸腔起伏,吐出一口气,眼神幽深,他感觉自己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他竟然也会产生这种幽暗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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