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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声音都哑了。
罗温不明所以,但是动作比脑子快了一步,马上把浴缸里的人打横抱了起来,溅起的水花泼湿了他胸前的衬衫,他感觉到伯爵浑身都在紧绷,似乎遇到了一些难以消化的事情。
“我不洗了,你带我回房间去 ”厌清缓了好一会儿,才把几乎蹿上天灵盖的那些鸡皮疙瘩给压下去。
罗温只好拾起自己的外套将他的身体给裹起来,走回卧室去。
尽管卧室的床上还残留着血与粘液,天花板上仍然爬满盘虬的血管,到处都是眼睛,肠子,组织物,但是总比看着自己泡在红虫浴缸里面好上一百倍。
厌清裹着罗温的外套,在他转身的时候蓦然抓住了罗温的手:“别走!”
罗温一愣,怔怔看着自己被抓住的手,一时没回答。
“别走,罗温,”厌清抓着这个视线里唯一的正常人:“留在这里陪我,或者带上我。”
罗温缓慢的眨了一下眼睛,转而半蹲在床边,抬手轻轻擦掉他额头上的冷汗:“好,伯爵,我在这里。”
厌清的肢体不自觉抽动了一下,他注意到了这个动作,一般在精神极度紧绷和焦虑的情况下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收到肢体反馈的厌清马上去看漂浮在视野右上角的那个不起眼的心理健康条形值,就刚刚那么一小会儿,已经从百分之十下降到了百分之九。
他的脑子里开始出现一些若隐若现,且莫名其妙的模糊低语声。
该死,不能再拖了,这样下去他迟早要精神失常。
“我们现在去找温彻斯。”
“好。”罗温没有纠结他一时一会儿的命令,听完就搀扶着厌清起身:“我现在带您去。”
为了在过去的路上避免看到更多难以言喻的东西,厌清干脆闭起眼睛,伸出双手:“背我去。”
罗温无条件服从,蹲下身:“好的,请您上来。”
罗温步履平稳,身上有好闻的浅淡木质香,厌清伏在他的背上,久违的想起了自己那位早死的前男友。
边书悦有一副很不错的长相,而且有情调,性格也好,厌清答应他的追求主要是因为他的体贴入微。
但是这个人......怎么形容呢,当你被他放在心上的时候,你会感觉自己就是他的全世界,而厌清因为性格原因,和身边的所有人都保持着一个不远不近的社交距离,只有边书悦死缠烂打,并十分心机的方方面面都侵入到他的生活里,才能和他发展出一段超乎友谊的关系来。
他们这段关系维持了有六年之久,还没到七年之痒,边书悦就劈腿了。
“我在你的眼里看不到自己,”前男友这样说:“清清,你会答应我的追求,是因为喜欢我什么呢?”
厌清仔细一想,好像确实说不出来,这个人当初为了追求他浸透了他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将他标记为自己的所有物,现在却反过来问他:“你当初为什么要答应我?”
厌清觉得这种问题其实没什么好争执的,合适就在一起,不合适了就分开。
“分手?”边书悦红着眼睛看他:“我们在一起过了整整六年,就因为我问你的这一句,你要分手?”
不分手那你养在外面的那个小男生你要放在什么位置呢?厌清心想。
“好啊,分手就分手,谁能离不开谁呢?”边书悦摔门离去。
啧,明明就是你先冷暴力我的呀,怎么在这个时候却装出受害者的模样?
厌清觉得人真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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