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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麦明一高度怀疑自己在醉酒的时候说过这样肉麻的话,但酒后胡言乱语,可信度和真诚度极低,不算。
他们昨晚没有做,所以麦明一延续了工作日早起的优良作风,给自己和莫司煜做了早餐,莫司煜睡得天昏地暗,连咖啡机工作的声音他也毫无知觉。
不过没关系,麦明一现在不打算太把自己当老板,因为他考虑到,包容应该是爱情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睡懒觉就睡懒觉吧,麦明一平心静气、心情愉悦地翻着自己的股权架构书,翻两页,他喝一口咖啡。
他看得极为认真,也十分享受这种心无旁骛学习的状态,所以莫司煜坐在他对面,顶着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啃完了面包,然后掏出手机偷拍了他,他都没有及时发现。
直到眼角余光发现莫司煜在手机背后鬼鬼祟祟,麦明一才反应过来。
“你在干什么?”麦明一合上书,“偷拍我?”
“不,不可以吗?”莫司煜坦荡得紧张。
“没说不可以,”麦明一温和地说,伸出手,“拍了什么,看看。”
莫司煜把手机递给他,打了个哈欠,他很大方地让麦明一滑动相册,麦明一滑了两张,发现镜头里都是他夹着书页的手。
珍珠戒指上的碎钻反射出清晨温暖的阳光。
麦明一微微笑起来,他把手机扣在桌面,轻松地重新推给莫司煜。
等做完这一切,他又重新翻开书,继续自己的阅读,只不过太投入的话,总不自觉抬手用嘴唇摩挲戒指上那颗珍珠。
至于莫司煜看到后心情如何就和他无关了,也许心情不错,否则耳朵不会发红。
麦明一在全身镜前打领带时,莫司煜刚穿好西装裤,上半身暴露在空气中。
“你这段时间,”麦明一扫过莫司煜的背肌,“过来住吧。”
“啊?”莫司煜茫然地反问。
“你不想和我住吗?”麦明一打好领带,转身倚着衣柜。
“你是认真的吗?”莫司煜迟疑片刻。
“你还要向我确认几次?”麦明一对莫司煜这种若有若无的怀疑态度有些不满。
“可是,同居…我,我和你…”莫司煜结结巴巴,说不出所以然。
“就这样吧,”麦明一穿好外套,十分果断,“你今晚回去收拾行李。”
新的生活意味着新的挑战,并且会养成新的习惯,但麦明一对此毫不抗拒,他甚至隐隐期待这一定会给他带来麻烦的同居生活。
像麦明一这样的高执行力人群,一旦下定决心,他就会饱含热情地把恋爱当成一个项目,完成得十分出色。
首先,应该了解自己的恋人,所以麦明一观察莫司煜。 w?a?n?g?址?f?a?布?y?e?????????é?n????????????????????
他发现莫司煜虽然意志不坚定,生活和自律无关,但其实日程相当有规划。
比如,每周二晚上,他会雷打不动前往常去的那个老旧的羽毛球馆,不用猜也知道是和蒋奇秋一起,因为大量的运动,周二晚上莫司煜常常早早就陷入了沉眠,并且怎么推都推不醒。
麦明一发现这个规律是因为第一个周二晚上他口干舌燥,准备和莫司煜好好在床上运动一番,但莫司煜一边亲他一边打瞌睡,说话都结巴。
“嗯嗯,我绑太紧了啊,”莫司煜眼皮打架,敷衍地说,“好的,好的。”
等麦明一把衣服脱完,莫司煜已经抱着被子睡得不省人事,留下他自己生闷气。
为了补偿自己,麦明一养成了在周三早上把莫司煜骑醒的好习惯,早上好好疏解完压力,麦明一就能神清气爽一整天。
至于莫司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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