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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钱不是省出来的,不开源一味的节流可不成。

茶博士很快就把菜上上来了,别看魏雄一直说回家吃划算,真的吃起来,埋头吃的比谁都多。葱泼兔鲜香椒麻,一直刺激他们的味蕾,闹的锦娘又叫了几样饮子。

羊签子本就是锦娘最爱吃的,她留了一半准备带回去给弟弟吃,三脆羹则清爽可口,嫩笋、小蕈、枸杞头再加上胡椒的辛味,让爹娘都喝了一碗又一碗。更别提颇为下饭的荔枝腰子,这荔枝腰子可不是真正放荔枝,而是把腰子表面切出菱形交叉的细密纹路。

“爹,好不好吃?”锦娘笑问。

魏雄不好意思摸着肚子,“好吃,还从没吃这么好吃的。”

罗玉娥也道:“日后就别扭捏了,大家一处赚钱,一起花。锦娘,下次娘请。”

一家三口吃的肚皮都快撑破了,简直是扶着墙出来的,此时,人声喧闹起来,她们架车回家。

锦娘一回去就先喝了杯水,但这水实在是不甘甜:“臭水巷,臭水巷,这水还真的是不好喝。”说罢,又拿了湖南的上等茶叶吃,她以前总觉得好吃好喝的得留着,自个儿吃浪费,现在却觉得自己吃才是最不浪费的。

要说品茶是罗玉娥最欢喜的,她也斟了一杯来喝。

魏雄赶了一早上的车,已经去休息了,罗玉娥则道:“你爹还从未吃的这般满足过,说比皇帝老爷的日子都好过呢。也别说是你爹,就是我吃的也少,小时候在家,你外婆总爱做胡萝卜,有点咸菜都是好东西了……”

本来一开始还撑着眼皮听,慢慢儿的竟然睡着了。

醒来时,外头已经黑了,扬哥儿已经回来了,正吃着她们从外头带来的好吃的。锦娘趿着鞋出来,把扬哥儿的功课拿出来,她发现弟弟不怎么爱说话,字儿也写的一般。

“娘,等弟弟吃完,让他过来背书写大字吧。”锦娘道。

罗玉娥拍了拍儿子:“听你姐姐的,快些吃吧。”

一听说读书,素来乖巧的扬哥儿却只想玩手里的玩意,一直拖延,锦娘哪里肯放过他,“等会儿我点灯做针线,你便是在旁边背书,我同你一起背。”

前世她就是文科生,背书特别快,记性很好,更何况弟弟要背的她早就背过。

像扬哥儿这样的转学生,如果一开始不适应的话,日后就很难读进去了。这还是印刷已经颇为发达的北宋,又重视文人,识字的好处莫说什么为官做宰,就她去酒楼,找工作,看契约都绰绰有余了。

锦娘先进去看了看自己平日做衣裳的尺寸,略放宽些,现在是做成衣,就类似于均码,要适合大部分的人。冬日做长袄,里面用乱麻和丝绵,没办法,全部用绵,那这个价恐怕太贵了,别人未必会买。

这还是罗玉娥头一次见锦娘裁剪,真的是片刻之间就大概知晓自己要做什么样子了。

扬哥儿磨磨蹭蹭的才进来,这是罗玉娥成婚十年后才有的儿子,因此溺爱的紧,见扬哥儿闹着要睡,只道:“要不让他歇一会儿吧。”

“不成,今儿背不出,明儿去学里上的没意思,过几日就退学了。他这样的瘦,能帮你们做笼饼吗?我爹还有把子力气,会驾车,连三叔家的盛哥儿以前读村塾,十岁转来汴京,次次倒数,三叔那样吝啬,还拿钱让先生帮忙私下温书呢。”锦娘没好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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